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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大師全集116】隨堂開示錄613

【作者:佛光山開山星雲大師】 2022-02-25
教育講習7

中韓佛教僧信交流3-3

韓國佛教僧信座談會 

時間:2003年9月14日.地點:漢城佛光山(今首爾佛光山)

提問五:請問大師,我們在生活中如何消業?

我們的業障就好像顏色,把我們汙染了,當然業也有善業,好像彩畫很美麗。你們說要消業,在這裡聽講,心地生起清淨心,就可以消業;你能做好事,做功德,幫助人,就是在消業;你禮佛、誦經、懺悔,也都可以消業。衣服髒了,要用水去洗,身體髒了,也是要用水洗才乾淨,我們給業障汙染了,也是一樣要用懺悔、慈悲的法水洗淨。

非常非常感謝你們大家來參加這個講座。我簡單地把自己向你們介紹一下。我今年七十七歲,從十二歲出家至今,已經六十五年。我是中國南京人,來到台灣有五十六年,最初是教書,五十年前開始出來講經說法,回想五十年來受到好多信徒給我護持、給我幫助,我這一生是感謝不盡的。只覺得對人間的貢獻很微薄,所以現在雖然年紀大了,也不禁要趕快為大家多貢獻一些。

我一生提倡歡喜、快樂,不喜歡講人生很多的痛苦,我出生在貧窮的家庭,但窮苦是我們的磨鍊,我出家後,經過十年的叢林教育,不准看、不准聽,時常挨打、受罵,但我覺得這是當然的教育。

過去在大陸,共產黨要槍斃我,說我是國民黨的特務;到了台灣,國民黨也把我逮捕,說我是共產黨的匪諜,好在蒙佛加被,他們刀下留人,讓我能平安地活到七十七歲。我感覺人生不要老是想自己,想自己就會煩惱,就會痛苦,你時時刻刻想到別人要什麼,就會感到快樂。

能「給」是富 享有人生

人生也不要老是想我要什麼,我要擁有什麼,我一生可以說沒有擁有什麼,因為童年的時候,師父給我們的教育就是讓你們受苦,不給你們錢,所以一直到現在,就沒有購買的習慣,沒有想要買什麼東西,因此覺得人生很富有。我一生的習慣,有了什麼,會覺得很苦、很負擔。所以,五十年弘法的生涯,我為自己訂下做人的原則: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能夠「給」,就表示我很富有,給人一個笑容,給人一個敬禮,給人兩句好話,給人真好。我一生都沒有感覺到我很貧窮,我看到你們的富有,我一樣可以享有,你們的富有是擁有、占有,而我覺得享有的人生才是真正的富者。

我提倡勤勞、奉獻的人生,因為懶惰、不工作,虛度幾十年時光,也是要死亡,你不如好好地努力做一番,覺得也有價值。所以,我倡導人生要有三百歲。當然,人要活到三百歲不容易,不過我自己想,我現在七十七歲,假如能活到八十歲,我就工作了六十年,六十年的時間,我必定要做五個人的工作,六十乘以五,不就是三百歲了嗎?

人間佛教 歡喜人生

在我一生中,每天都覺得很好過,很快樂,倡導歡喜人生。你說,有不好聽的話,你聽了怎麼不煩惱?我不聽就沒有事了。我不喜歡看的人,他老是要來找我,給我看,怎麼不煩惱?再怎樣不歡喜的人,我都要慢慢淨化我的好心,容納他、尊重他、歡喜他,這樣的練習還是很有用,因為練習慣了,每一個人都好可愛。所以,很多的快樂、痛苦,不一定是人家給我們,大部分都是自己找來的,我們人生要學習轉變環境的力量,比方轉迷為悟、轉暗為明、轉苦為樂,人生一轉,世界就不一樣了。

人有一個陋習,聽到別人講一句壞話,他就很痛苦,你再用一百句好話來消毒,他都記住這句壞話,毒就消不了了。我覺得,聽到一句壞話,你不必立刻拒絕,只要你自己有力量,能承擔,你罵我混蛋,「啊!對!我混蛋,真好!罵得替我消災、消業。」能這樣想,不會失去快樂。我是倡導人間佛教,人可以覺悟,和佛一樣。

剛才我到這裡來,就感覺到只有一點時間,很多話不能講完,不過我一生感覺到,講的人不辛苦,聽的人很辛苦,為免你們坐得很辛苦,還是不講了,以後有緣再見!

【延伸閱讀】

給的意義 

經典裡提到的「布施」,就是「給」。例如,給人家一些金錢、物質上的救濟,就是財物布施;給人家一些道理的開導,增加他的明理、智慧,就是佛法真理的布施;給人家精神上的安慰,讓他不會感到恐懼,就是無畏懼的布施,這就是「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布施。

我們給人家的服務,給人家的財物,給人家的一些幫忙,究竟這個功德是我的呢?還是他的呢?你不可以有分別心!凡是善舉,彼此都有分,沒有分你的、我的,分了就會產生分別,就有了差距,功德就有限。

不過,「給」要有佛法,要能不自苦、不自惱。我給你,我不苦,我不懊惱、我不懊悔,我不是為了貪圖虛名,不是要求你幫助,只是想到我所有的,要能與大家共享,這就是布施真正的意思。

在佛經裡,舉出很多布施的事例,其意義很特別,比方說「割肉餵鷹,捨身飼虎」,這聽起來太困難了。老鷹、老虎把牠打死不就好了,還要把我的肉割來給老鷹吃;甚至叫我連命都不要,要拿來餵老虎?

不是也有人說「打死一條毒蛇,等於吃三年長齋」嗎?但這隻老鷹、老虎,在一個修行人的眼中,看法不是這樣的。你說老鷹、老虎是危害人類的動物;不過站在老虎、老鷹的立場來看我們,牠也感覺到人類是害蟲,是危害牠們生命的惡人。所以,有了彼此對待的立場,就會離佛法很遠。

佛經裡說:「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自己求安樂。」你有這樣的想法,不論布施也好、給也好,那是最高的境界;我只為了讓你脫苦,並不是為了自己布施要得到什麼好處,這一種施捨不是很寶貴嗎?

可是有人覺得學佛法太難了,叫人什麼都要給人,自己都不要,甚至還要犧牲自己。其實,「但願眾生得離苦」就好;如果我給他,而我自己卻受了損傷,這是不當的。佛法不都是講自覺覺他、自度度人、自利利他、自他兩利嗎?

當然,這有信仰上的層次不同,假如把經文的句子改成「但願眾生得離苦,也為自己求安樂」,也是可以的,這樣你也沒有罪過啊。假如你說我沒有所求,他離苦就好了,那麼你的信仰、施捨的層次,就又高了一點。如佛經裡譬喻,真理等於虛空,等於河流,所謂「三鳥飛空,空無遠近,跡有遠近;三獸渡河,水無深淺,足有深淺」。

因此,修行的程度不論是有相的、無相的,有住的、無住的,這都好。等於念佛,有人說「口念彌陀心散亂,喊破喉嚨也徒然」,這句話也形容得太過分了,即使念佛的心散亂,總比不念要好,沒有說徒然的,一切都有因果,一切善事都會有好報的。大家不要老是把佛法,朝困難的方向去想、從消極上去理解;佛陀所說的法,都是為了示教利喜,都是為了給眾生利益,給大家歡喜的。──摘自星雲大師《佛法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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