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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青年認識平安紙相關法律知識
2024-05-12
佛光澳門青年書院第三期課程,引導學員認識生死學,2024年5月8日,特別企劃法律知識講座,邀請實習律師鄧巧欣說明遺囑及其處理的相關問題,讓30位青年及幹部豐富有關法律知識,令大家正面面對死亡這個議題。
鄧巧欣詳細解釋什麼是繼承以及遺產的定義,在澳門主要的繼承方式有特留份繼承、遺囑繼承、法定繼承,當中特留份繼承人包括配偶以及直系血親,鄧律師說明特留份的範圍以及其繼承的順位優先規則,也講解了法定繼承的相關規定。
在不損害特留份的前提下,可以對可處分的份額立遺囑,鄧巧欣具體介紹遺囑的有效要件,尤其繕立遺囑的公證行為必須由遺囑人親自參與,而其中不能含有不法、違反善良風俗的內容,同時亦要符合遺囑人具有處分財產的正當性,遺囑人在意思完全自由自願的情況下確立,立遺囑人的行為能力,以及相對不可處分等情況;遺囑可分為公證遺囑及密封遺囑,鄧巧欣分別說明兩種遺囑的訂立方法及注意事項。
鄧巧欣指出,繕立遺囑能讓遺囑人按照自己的意願來分配財產,同時亦是一種比較便捷的方式去解決繼承上的難題,接著又列舉了數個實務問題,讓大家更清晰了解關於立遺囑較常遇到的問題,以及解決的方法。
與會者認為是日的議題與自身息息相關,感謝常住安排讓他們增長相關法律知識,亦把握因緣向鄧律師提問,一一獲得解答。
鄧巧欣詳細解釋什麼是繼承以及遺產的定義,在澳門主要的繼承方式有特留份繼承、遺囑繼承、法定繼承,當中特留份繼承人包括配偶以及直系血親,鄧律師說明特留份的範圍以及其繼承的順位優先規則,也講解了法定繼承的相關規定。
在不損害特留份的前提下,可以對可處分的份額立遺囑,鄧巧欣具體介紹遺囑的有效要件,尤其繕立遺囑的公證行為必須由遺囑人親自參與,而其中不能含有不法、違反善良風俗的內容,同時亦要符合遺囑人具有處分財產的正當性,遺囑人在意思完全自由自願的情況下確立,立遺囑人的行為能力,以及相對不可處分等情況;遺囑可分為公證遺囑及密封遺囑,鄧巧欣分別說明兩種遺囑的訂立方法及注意事項。
鄧巧欣指出,繕立遺囑能讓遺囑人按照自己的意願來分配財產,同時亦是一種比較便捷的方式去解決繼承上的難題,接著又列舉了數個實務問題,讓大家更清晰了解關於立遺囑較常遇到的問題,以及解決的方法。
與會者認為是日的議題與自身息息相關,感謝常住安排讓他們增長相關法律知識,亦把握因緣向鄧律師提問,一一獲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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