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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無論是南傳的佛教、北傳的佛教、原始的部派佛教、大乘菩薩道的佛教,都不值得計較,只要心中有佛、心中有法,就能幫助你解決任何一切問題。 圖/人間社資料庫提供
圖說:無論是南傳的佛教、北傳的佛教、原始的部派佛教、大乘菩薩道的佛教,都不值得計較,只要心中有佛、心中有法,就能幫助你解決任何一切問題。 圖/人間社資料庫提供星雲大師佛法真義系列 大乘非佛説
2017-04-16
佛教的發展演變,有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南傳佛教、北傳佛教等等之分,但有的人卻只肯承認「原始佛教」是佛說的。
其實,認為「原始佛教」才是佛說的,也不盡然。在原始佛教結集經典的時候,那些參與結集的羅漢弟子們,不是也曾產生過紛爭嗎?有的人說這個佛有說,有的人說佛沒有說。例如,在律典裡,記載了富樓羅就曾為了戒律的條文,拍桌拂袖而去:「你們認為是佛說的,你們去做;我認為佛說的有另外一種,我去做。」
所以在過去的原始佛教裡,對於經論裡面,哪些是佛說的、哪些不是佛說的,早已有了爭論。其實也不必如此,因為佛教有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只要合乎三法印的,例如:佛陀出生在人間的目的、佛陀所證悟的真理,包括緣起中道、一切眾生平等,這些我們都可以把它認為是佛說的;如果是不合乎三法印的,就都是非佛說的。
只不過說到「佛說的、非佛說的」,我覺得今日佛教界所要關心的,應該不是這個,而是能不能奉行佛法,才是重要。就像倡導「僧信平等、男女平等」這個觀念,如果你能奉行,就是佛說的;你不肯奉行,就都是非佛說的。
再說,從佛教的歷史發展來看,後來佛教的傳播,都有它的時代意義;所以大乘佛教的興起,把佛教的地位提升、擴大了,它也是合乎「三法印」的。只不過是有很多人拘泥於經文,過於重視形式,而不能獲得個中的真義。
如我的了解,釋迦牟尼佛應化身示現人間教化眾生,他也說涅槃以後進入到宇宙大化之中,與虛空宇宙融合,在虛空真理之中,和大家結緣。所以,我們現在假如問:「佛陀千百億化身,哪一些是他的化身啊?」你也可以說,阿彌陀佛不是他的化身嗎?藥師如來不是他的化身嗎?中國的四大菩薩不是他的化身嗎?南傳佛教的那許多「佛陀觀」,不是他的化身嗎?甚至於你懂得佛陀的教理,那麼在虛空宇宙裡面,在你的信仰境界裡面,你還體會不到佛陀跟你靠近嗎?你感受不到你活在佛陀的法身慧命裡面嗎?
所以,什麼好話,都是佛說的;什麼不好的話,佛陀都不會說的。什麼奇山異水、花草樹木,你要懂「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只要你有心要認識,佛陀無處不在。你看佛陀被畫在紙上,你看這張畫莊嚴,你會對他禮拜,但你不是拜紙,是拜佛陀;或者木刻一尊佛像,你也不會認為這是木頭,你會說這就是佛陀。所謂「鬱鬱黃花無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身」,因為這是你的信仰,你可以從信仰裡面來認識、來體會佛陀在哪裡。
心有信仰 有佛法就有辦法
假如現在有個張三,我說他是釋迦牟尼佛;有個李四,我說他是阿彌陀佛。你肯向他們禮拜嗎?你不肯的,因為你不相信他們是佛;但是你卻對紙上的佛陀、木刻的佛陀來禮拜,因為你不把它當成紙、當成木頭,而是當成佛陀了。可見得虛空之中到處都有佛,只要你的心與信仰接上,佛即是心,心即是佛,哪還需要有另外的什麼解釋呢?
所以,世間上「佛說一切法,為治一切心;若無一切心,何用一切法?」什麼南傳的佛教、北傳的佛教、原始的部派佛教、大乘菩薩道的佛教,那都不值得計較,只要你心中有佛、你心中有法,你信仰裡的佛法,就能幫助你解決任何一切問題。所以說,「有佛法,就有辦法」。
……………………………
殺生與殺心
佛門以慈悲為本,主張對任何微弱細小的生命都要給予尊重;五戒的「不殺生戒」,就是對眾生的生命不侵犯、不殺害,且心存仁慈。
依戒律的根本精神而言,五戒裡的不殺生戒主要還是以「人」為主,所以不殺生是指不殺人。殺人在佛教戒律稱作犯「波羅夷」(極重罪),是不容許懺悔的根本大戒;打死蚊蟲、蟑螂等,是犯「突吉羅」(輕垢罪),屬行為上的錯誤,罪過較輕微,透過懺悔可以消除罪業,透過行善也能將功折罪。
不過,佛教更重視心意犯罪的輕重,每一條戒相之中都有開、遮、持、犯的分別,犯同一條戒,會因為動機、方法、結果等不同,使得罪業的輕重與懺悔方式也有所不同。
記得國際佛光會在台灣小琉球成立分會之初,有一次我應邀前去為他們舉行三皈五戒,當時的會長問我:「我們島上的居民,大部分是捕魚為業,這與佛教的『不殺生』相牴觸,但是要大家不殺生,生活就會有困難,所以這裡要推動佛教很難。」我說:「佛教雖然講不殺生,但還是有輕重之分;殺生有『殺行』與『殺心』的分別。捕魚是為了維持生活,並沒有殺的意念,就如同人死後舉行火葬,一把火不但把屍體上的寄生蟲燒死,甚至連木材裡的寄生蟲也無可倖免;此雖有殺生的行為,但是我們沒有殺的心。若能對不慎殺害的生命生起慚愧心,誠心懺悔,縱有罪業也能減輕。」
因此,我們平時不能長養「殺心」,例如摔碗筷、摔桌椅、用力關門、衝撞牆壁等毀滅性格,慢慢養成以後,不是殺人就是殺自己;不管自殺、殺他,或是見殺隨喜,都會養成不好的習性。
廣義而言,宇宙萬有皆有生命,不論是肉體上的生命、思想上的生命、事業上的生命、道德上的生命、時間上的生命,其價值雖各自不同,但都應該珍惜。例如,一件衣服能穿三年,你不愛惜它,就只能穿三個月;花朵可以開放一個月,假如你強摘下來,幾天就枯萎了,這也是傷害生命;桌子、沙發、電視……,你愛惜它,就能多用幾十年。而殺生更不僅止於用刀杖加害;日常生活中,惡言厲色、說話斷人希望,或是造謠生事,使他人無以立足,也能傷人於無形,也算殺生。
對於殺生,可殺、不可殺是很複雜的問題。在正常情況下,每個生命都很可貴,不容許受到傷害;但是站在人道的立場,有時候殺生是否得當,也取決於生命所處的時間、空間。瞋恨的殺固然不好,有時為了慈悲、正義而終止其生命,也是被允許的。
例如,佛陀在因地修行時,為了救五百個商人,曾殺一個盜賊,表面上看起來是犯下了殺業,但為救更多的人,其實是在行大慈悲。這也說明佛教戒律不只是消極的行善而已,更重視積極的救人。
殺生固然是犯戒,但心無殺心、殺念更為重要。佛教從戒殺生到戒除殺心,是提醒我們慈悲為修行根本,從愛己到愛人,把慈愛的護念遍及一切眾生,當我們慈愛有情眾生,這世界必然消弭戰爭,趨向安樂與和平。
………………………………
歡喜
根據我過去的所知所見,好像信佛教的人士,都是愁容滿面,都帶著一副悲苦的心情,總是說:「苦啊!人生是苦啊!」當時我就感到很奇怪,為什麼你不創造人生的快樂,只天天叫苦呢?什麼娑婆世界、五濁惡世、三界火宅、苦海無邊,整個人都充滿了這種消極的思想與情緒。
其實,我覺得不需要如此,人生的煩惱、憂愁、歡喜、快樂,都是可以由自己創造的。人心好像工廠,不善於經營的工廠,都是冒黑煙,排出骯髒的水;假如你善於經營工廠,那麼產品必定優秀、良好,如此就能在社會上與人競爭,這都要看自己的能量與創造力。
我個人「生於憂患,長於困難,喜悅一生」。雖然生長在憂患、苦難之中,不過我會訓練自己忍耐的力量,不感覺到憂愁、苦難,反而覺得快樂。每天都歡歡喜喜的,甚至帶動佛光山的信徒、年輕人,大家都是樂觀開朗,正向思考。在佛光山,好像天天都是過年一樣,沒有人憂愁、悲觀、消極。
我認為人這一生當中,其他的用處可以沒有,但你創造歡喜都不能嗎?那太沒有用了。你能創造歡喜,對自己的生活、修行非常重要,所以我自己提倡歡喜。在佛光山「給人歡喜」是我們的信條,我自己也有願心,願意把歡喜、禪悅布滿人間。
佛教要帶給眾生的,是歡喜的佛法,不但要給人幸福、快樂,也要給人歡喜,讓每個人都能解脫煩惱枷鎖,對人生充滿希望,進而讓人間成為歡喜的樂土。
我希望信佛的人,甚至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們,不要覺得人生是悲苦的,要感到人生是快樂;要創造當下的人間淨土,不必等到將來才到極樂世界。我們當下承擔、當下觀想、當下發心、當下接受世間的一切,和人生不必對立;甚至憂愁、困難也不必拒絕,那你即刻就可以轉苦為樂、轉憂為喜。
所以,創造歡喜、快樂,佛教應該鼓勵信徒這樣做,如此信仰才有價值;而自己與佛教接觸,對佛教有了信仰,這樣人生也才有價值。希望這個世界上,人人都能歡喜,人人都能快樂。
其實,認為「原始佛教」才是佛說的,也不盡然。在原始佛教結集經典的時候,那些參與結集的羅漢弟子們,不是也曾產生過紛爭嗎?有的人說這個佛有說,有的人說佛沒有說。例如,在律典裡,記載了富樓羅就曾為了戒律的條文,拍桌拂袖而去:「你們認為是佛說的,你們去做;我認為佛說的有另外一種,我去做。」
所以在過去的原始佛教裡,對於經論裡面,哪些是佛說的、哪些不是佛說的,早已有了爭論。其實也不必如此,因為佛教有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只要合乎三法印的,例如:佛陀出生在人間的目的、佛陀所證悟的真理,包括緣起中道、一切眾生平等,這些我們都可以把它認為是佛說的;如果是不合乎三法印的,就都是非佛說的。
只不過說到「佛說的、非佛說的」,我覺得今日佛教界所要關心的,應該不是這個,而是能不能奉行佛法,才是重要。就像倡導「僧信平等、男女平等」這個觀念,如果你能奉行,就是佛說的;你不肯奉行,就都是非佛說的。
再說,從佛教的歷史發展來看,後來佛教的傳播,都有它的時代意義;所以大乘佛教的興起,把佛教的地位提升、擴大了,它也是合乎「三法印」的。只不過是有很多人拘泥於經文,過於重視形式,而不能獲得個中的真義。
如我的了解,釋迦牟尼佛應化身示現人間教化眾生,他也說涅槃以後進入到宇宙大化之中,與虛空宇宙融合,在虛空真理之中,和大家結緣。所以,我們現在假如問:「佛陀千百億化身,哪一些是他的化身啊?」你也可以說,阿彌陀佛不是他的化身嗎?藥師如來不是他的化身嗎?中國的四大菩薩不是他的化身嗎?南傳佛教的那許多「佛陀觀」,不是他的化身嗎?甚至於你懂得佛陀的教理,那麼在虛空宇宙裡面,在你的信仰境界裡面,你還體會不到佛陀跟你靠近嗎?你感受不到你活在佛陀的法身慧命裡面嗎?
所以,什麼好話,都是佛說的;什麼不好的話,佛陀都不會說的。什麼奇山異水、花草樹木,你要懂「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只要你有心要認識,佛陀無處不在。你看佛陀被畫在紙上,你看這張畫莊嚴,你會對他禮拜,但你不是拜紙,是拜佛陀;或者木刻一尊佛像,你也不會認為這是木頭,你會說這就是佛陀。所謂「鬱鬱黃花無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身」,因為這是你的信仰,你可以從信仰裡面來認識、來體會佛陀在哪裡。
心有信仰 有佛法就有辦法
假如現在有個張三,我說他是釋迦牟尼佛;有個李四,我說他是阿彌陀佛。你肯向他們禮拜嗎?你不肯的,因為你不相信他們是佛;但是你卻對紙上的佛陀、木刻的佛陀來禮拜,因為你不把它當成紙、當成木頭,而是當成佛陀了。可見得虛空之中到處都有佛,只要你的心與信仰接上,佛即是心,心即是佛,哪還需要有另外的什麼解釋呢?
所以,世間上「佛說一切法,為治一切心;若無一切心,何用一切法?」什麼南傳的佛教、北傳的佛教、原始的部派佛教、大乘菩薩道的佛教,那都不值得計較,只要你心中有佛、你心中有法,你信仰裡的佛法,就能幫助你解決任何一切問題。所以說,「有佛法,就有辦法」。
……………………………
殺生與殺心
佛門以慈悲為本,主張對任何微弱細小的生命都要給予尊重;五戒的「不殺生戒」,就是對眾生的生命不侵犯、不殺害,且心存仁慈。
依戒律的根本精神而言,五戒裡的不殺生戒主要還是以「人」為主,所以不殺生是指不殺人。殺人在佛教戒律稱作犯「波羅夷」(極重罪),是不容許懺悔的根本大戒;打死蚊蟲、蟑螂等,是犯「突吉羅」(輕垢罪),屬行為上的錯誤,罪過較輕微,透過懺悔可以消除罪業,透過行善也能將功折罪。
不過,佛教更重視心意犯罪的輕重,每一條戒相之中都有開、遮、持、犯的分別,犯同一條戒,會因為動機、方法、結果等不同,使得罪業的輕重與懺悔方式也有所不同。
記得國際佛光會在台灣小琉球成立分會之初,有一次我應邀前去為他們舉行三皈五戒,當時的會長問我:「我們島上的居民,大部分是捕魚為業,這與佛教的『不殺生』相牴觸,但是要大家不殺生,生活就會有困難,所以這裡要推動佛教很難。」我說:「佛教雖然講不殺生,但還是有輕重之分;殺生有『殺行』與『殺心』的分別。捕魚是為了維持生活,並沒有殺的意念,就如同人死後舉行火葬,一把火不但把屍體上的寄生蟲燒死,甚至連木材裡的寄生蟲也無可倖免;此雖有殺生的行為,但是我們沒有殺的心。若能對不慎殺害的生命生起慚愧心,誠心懺悔,縱有罪業也能減輕。」
因此,我們平時不能長養「殺心」,例如摔碗筷、摔桌椅、用力關門、衝撞牆壁等毀滅性格,慢慢養成以後,不是殺人就是殺自己;不管自殺、殺他,或是見殺隨喜,都會養成不好的習性。
廣義而言,宇宙萬有皆有生命,不論是肉體上的生命、思想上的生命、事業上的生命、道德上的生命、時間上的生命,其價值雖各自不同,但都應該珍惜。例如,一件衣服能穿三年,你不愛惜它,就只能穿三個月;花朵可以開放一個月,假如你強摘下來,幾天就枯萎了,這也是傷害生命;桌子、沙發、電視……,你愛惜它,就能多用幾十年。而殺生更不僅止於用刀杖加害;日常生活中,惡言厲色、說話斷人希望,或是造謠生事,使他人無以立足,也能傷人於無形,也算殺生。
對於殺生,可殺、不可殺是很複雜的問題。在正常情況下,每個生命都很可貴,不容許受到傷害;但是站在人道的立場,有時候殺生是否得當,也取決於生命所處的時間、空間。瞋恨的殺固然不好,有時為了慈悲、正義而終止其生命,也是被允許的。
例如,佛陀在因地修行時,為了救五百個商人,曾殺一個盜賊,表面上看起來是犯下了殺業,但為救更多的人,其實是在行大慈悲。這也說明佛教戒律不只是消極的行善而已,更重視積極的救人。
殺生固然是犯戒,但心無殺心、殺念更為重要。佛教從戒殺生到戒除殺心,是提醒我們慈悲為修行根本,從愛己到愛人,把慈愛的護念遍及一切眾生,當我們慈愛有情眾生,這世界必然消弭戰爭,趨向安樂與和平。
………………………………
歡喜
根據我過去的所知所見,好像信佛教的人士,都是愁容滿面,都帶著一副悲苦的心情,總是說:「苦啊!人生是苦啊!」當時我就感到很奇怪,為什麼你不創造人生的快樂,只天天叫苦呢?什麼娑婆世界、五濁惡世、三界火宅、苦海無邊,整個人都充滿了這種消極的思想與情緒。
其實,我覺得不需要如此,人生的煩惱、憂愁、歡喜、快樂,都是可以由自己創造的。人心好像工廠,不善於經營的工廠,都是冒黑煙,排出骯髒的水;假如你善於經營工廠,那麼產品必定優秀、良好,如此就能在社會上與人競爭,這都要看自己的能量與創造力。
我個人「生於憂患,長於困難,喜悅一生」。雖然生長在憂患、苦難之中,不過我會訓練自己忍耐的力量,不感覺到憂愁、苦難,反而覺得快樂。每天都歡歡喜喜的,甚至帶動佛光山的信徒、年輕人,大家都是樂觀開朗,正向思考。在佛光山,好像天天都是過年一樣,沒有人憂愁、悲觀、消極。
我認為人這一生當中,其他的用處可以沒有,但你創造歡喜都不能嗎?那太沒有用了。你能創造歡喜,對自己的生活、修行非常重要,所以我自己提倡歡喜。在佛光山「給人歡喜」是我們的信條,我自己也有願心,願意把歡喜、禪悅布滿人間。
佛教要帶給眾生的,是歡喜的佛法,不但要給人幸福、快樂,也要給人歡喜,讓每個人都能解脫煩惱枷鎖,對人生充滿希望,進而讓人間成為歡喜的樂土。
我希望信佛的人,甚至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們,不要覺得人生是悲苦的,要感到人生是快樂;要創造當下的人間淨土,不必等到將來才到極樂世界。我們當下承擔、當下觀想、當下發心、當下接受世間的一切,和人生不必對立;甚至憂愁、困難也不必拒絕,那你即刻就可以轉苦為樂、轉憂為喜。
所以,創造歡喜、快樂,佛教應該鼓勵信徒這樣做,如此信仰才有價值;而自己與佛教接觸,對佛教有了信仰,這樣人生也才有價值。希望這個世界上,人人都能歡喜,人人都能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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