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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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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攜手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 探討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

【人間社 傅娟娟 宜蘭報導】 2024-09-28
為使宗教團體了解「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申請及實務作法,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9月26日於佛光山蘭陽別院舉辦研討座談會,讓行政機關與宗教團體互動交流。與會貴賓有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司長林清淇、科長張琳、科長林正德、南投縣政府民政局科長周洋攀、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祕書長覺培法師、宜蘭縣佛教會理事長妙志法師、蘭陽別院住持妙勤法師、及來自全台各佛教寺院團體諸山長老、宮廟主委等宗教團體代表共120人與會。

座談會主要針對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進行說明、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申請案例解析及分享,也將反詐觀念及相關識詐的宣導納入活動中,提升大眾防詐知能,降低被詐騙的風險。會中開放提問讓大眾進行討論與意見交流,現場互動十分熱絡。

林清淇表示,感謝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大力辦理此次座談會,希望透過暫行條例申請實務做法說明及座談交流,讓宗教團體更了解暫行條例,呼籲大家盡速申辦以保障宗教團體權益。

林清淇進一步表示,希望今年底可以將協助申請的宗教團體家數提升至1000家,呼籲有不動產借名登記情況的宗教團體,務必把握延長2年的申請期限,保障自身權益。

有關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的內容,由張琳向大眾說明立法目的、適法對象、申請時所需要文件、審認機制及與法律效果等等。張琳表示,申請應備文件已放寬,先前因故不能提出證明文件或切結書者,也可再提出申請。

張琳指出,有關限制登記期間10年太短一事,未來將有宗教專法或相關配套因應處理。張琳強調,經過政府部門權利歸屬審認的不動產,日後若有私權的爭議,將是認定「不動產實質所有權屬於宗教團體」的有力佐證資料。

關於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申請案例部分,周洋攀以南投縣政府的執行方式說明指出,縣府特別成立專案輔導小組單一窗口,並以以一條龍式的服務,站在宗教團體或宮廟寺院的角度,進行個案輔導。

周洋攀分別針對「自有資金購買」、「以共有權人持分比登記」、「以籌備委員會(處)登記」等實際申請案例進行分享。他強調,宗教團體申請權利歸屬是經政府機關依行政程序審認作業,也提供將來作為訴訟爭議的佐證資料,更可保障宮廟寺院的財產,更可透過提案經董(監)事會、管委會、會員大會議決及權利義務進行釐清,保障權益。

覺培法師表示,此次座談會目的,是站在保護宗教團體財產的角度出發,不因過去登記在自然人名下而造成未來與俗家在繼承權上,與宗教團體有所爭執,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是保護寺產很重要的一項措施。

在交流座談中,大眾提出相關疑慮與建議,包括在日據時代前寺廟就存在,但是現在要如何去幫助他們做一個保護的方式,這都是中華人間佛教聯合總會可以善盡協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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